各位同学:
为加强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,保障专业实践有效开展,确保专业实践质量,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开展。
从事财务、会计、审计工作少于三年的研究生需在专业实践的各个环节按要求填写《上海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》、《上海理工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》、《上海理工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记录本》、《上海理工大学校外实习介绍信及考勤表》(实践计划表、实践考核表、介绍信及考勤表见“附件”,实践环节记录本在学院领取),研究生根据实践计划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习实践时间。实习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具体填写要求请看各表格的填表说明。
从事财务、会计、审计工作不少于(含)三年的研究生需要提供在职且不少于三年工作经验的证明,并写专业实务工作总结(正文不少于5000字)。
实践总结报告应能够总结实习实践过程中发现的问题,研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,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。以上所有材料于第三学期末提交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,填写完成送交MPAcc中心。特此通知!
上海理工大学专业学位MPAcc教育中心
2022年3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