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20级会计硕士(MPAcc)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1-05-28浏览次数:674

  

各位同学:

为加强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,保障专业实践有效开展,确保专业实践质量,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开展。

从事财务、会计、审计工作少于三年的研究生需在专业实践的各个环节按要求填写《上海理工大学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》、《上海理工大学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记录本》、《上海理工大学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》《上海理工大学校外实习介绍信及考勤表》(实践计划表、实践考核表、介绍信及考勤表见“附件”,实践环节记录本在学院领取),实习报告中填写的实习结束时间最迟为20211130(可以提前),累计实习时间不少于6个月,可以分散或集中实习,具体填写要求请看各文件的填表说明。

从事财务、会计、审计工作不少于(含)三年的研究生需要提供在职且不少于三年工作经验的证明,并写专业实务工作总结(正文不少于5000字)。

以上报告提交的截止日期为20211210,填写完成送交MPAcc中心。特此通知!

 

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上海理工大学专业学位MPAcc教育中心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1年5月28日

  

上海理工大学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(MPAcc)专业实践计划表.docx

上海理工大学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(MPAcc)专业实践考核表.docx

上海理工大学校外实习介绍信及考勤表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