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理学院关于评选2023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-03-03浏览次数:160

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《关于做好2023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沪教委学【2023】1号)及《上海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》(上理工【2021】96号),管理学院现开展2023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(研究生)的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对象和名额

1.应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(延长学制与定向委培学生除外)。

2.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处分,无不良信用记录,成绩优秀,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表现突出的上海理工大学“校优秀毕业生。

3.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,对自愿响应国家号召主动赴欠发达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参评。

4.学院推荐名额参照学校下达名额。

二、评选程序

1. “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” 原则上从“上海理工大学校优秀毕业生”中按序推选,不再另外评审。学院拟于324-3月30日进行公示,公示内容见管理学院网站。

2.公示结束无异议,请本次上海市优秀毕业生进行网上申报,具体网上申报时间及流程将另行通知。

管理学院

2023年3月2